公司治理架構
公司治理架構

◎公司治理單位設置及運作情形
本公司財務部負責公司治理相關事務,並由財務副總負責督導,經110年01月29日董事會決議通過,其為本公司公司治理主管,為本公司之經理人,並具備公開發行公司從事法務、財務或股務等管理工作經驗達三年以上。
公司治理相關事務及公司治理人員之職權範圍,包括下列內容:
- 辦理公司登記及變更登記。
- 依法辦理董事會及股東會之會議相關事宜,並協助公司遵循董事會及股東會相關法令。
- 製作董事會及股東會議事錄。
- 提供董事、監察人執行業務所需之資料、與經營公司有關之最新法規發展,以協助董事、監察人遵循法令。
- 與投資人關係相關之事務。
- 其他依公司章程或契約所訂定之事項。
110年度業務執行情形:
- 110年度共召開11次審計委員會、14次董事會、110年7月1日股東常會:辦理相關議程規劃、提供董事(股東)會議資料及完成相關議事錄。
- 110年度辦理3次公司變更登記。
- 提供董事進修上課資訊,並提供董事最新法令修訂情形。
- 辦理110年10月20日法人說明會,並處理投資人來信或來電問題。
110年度進修情形如下:
進修日起 |
進修日迄 |
主辦單位 |
課程名稱 |
進修時數 |
當年度進修總時數 |
110.10.18 |
110.10.18 |
櫃檯買賣中心 |
上櫃興櫃公司內部人股權宣導說明會 |
3 |
18 |
110.11.18 |
110.11.18 |
證券暨期貨發展基金會 |
最新稅法變革對企業營運的影響與因應 |
3 | tr>
110.11.24 |
110.11.24 |
財團法人中華民國會計研究發展基金會 |
企業永續ESG之法律遵循-再生能源與投資綠能 |
6 | tr>
110.12.14 |
110.12.14 |
財團法人中華民國會計研究發展基金會 |
運用ESG提升企業策略能力與永續金融趨勢因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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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誠信經營推動小組設置及運作情形:
本公司設置誠信經營推動小組;主要由行政處、管理部、人事部等單位共同推動組成,隸屬於董事會,負責誠信經營政策與防範方案之制定及監督執行,主要掌理下列事項並定期(每年一次)向董事會報告。
- 協助將誠信與道德價值融入公司經營策略,並配合法令制度訂定確保誠信經營之相關防弊措施。
- 訂定防範不誠信行為方案,並於各方案內訂定工作業務相關標準作業程序及行為指南。
- 規劃內部組織、編制與職掌,對營業範圍內較高不誠信行為風險之營業活動,安置相互監督制衡機制。
- 誠信政策宣導訓練之推動及協調。
- 規劃檢舉制度,確保執行之有效性。
- 協助董事會及管理階層查核及評估落實誠信經營所建立之防範措施是否有效運作,並定期就相關業務流程進行評估遵循情形,作成報告。
本公司落實誠信經營政策之具體作法與防範不誠信行為方案:
- 訂有「誠信經營守則」、「誠信經營作業程序及行為指南」及「道德行為準則」,針對營業範圍內較高不誠信行為,如收賄、挪用公款等進行規範。
- 訂有「檢舉制度」;內容訂有專責受理單位、並規範受理檢舉事項之調查標準作業程序及相關保密機制、並明訂檢舉人保護條款,保護檢舉人不因檢舉而遭受不當處置。
- 將不誠信行為明列於員工守則之免職事項中,並對新進人員宣導,各部門主管亦在部門會議中強調落實誠信經營的重要性。
111年度人事部亦已著手規劃舉辦誠信經營教育訓練。